欧洲古典家具,一般是指17世纪到19世纪这一历史时期改变日常生活风格、内涵和标准的家具及装饰的仿古复制品。由于其采用手工生产,浓厚的文化气息使其超越了'流行'的概念,而成为一种品位的象征。这种家具通常以实木为材料,既有很好的硬度,又具相当的柔韧性。其表面可雕刻出细腻的图案,又不至于开裂,使用期可达几十年以上。欧洲古典家具的代表有:以尊贵与奢华著称的意大利家具;以优美线条著称的法国家具;以浪漫和激情著称的西班牙家具等。
中国古典家具,主要包括四种重要的设计风格,即:楚式家具(周代至南北朝)、宋式家具(隋唐至元代及明朝早期)、明式家具(明中期至清早期)和清式家具(清中期以后)。比例适合人体;清式家具比较繁琐,精雕细刻,讲究豪华,但不很实用,椅子的靠背从弧度变成直角,厚重庞大,实属收藏与观赏的佳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