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认证制度分为强制性和自愿性两类。强制性认证以法律形式执行,认证的对象主要是消费品、电器产品、液化石油器具和煤气用具等。自愿性认证由企业自愿申请,适用于强制性以外的产品,采用JIS认证标志。日本进口商在进口前,不仅对国内市场进行调查,做出分析,还要对产品进行质量认证,或对其生产工艺和生产方法进行合格评定。日本的质量认证按产品分类,由各有关的政府部门管理,并使用各自设计和发布的认证标志。日本的质量认证部门是通产省,所管理认证的产品占全国认证产品总数的90%左右。
自2005年10月伴随着工业标准化法的修订,根据新JIS标记标注制度开始了认证工作。 针对在工业标准化法基础上的矿工业品等(以下称产品等)的JIS标记标注,在旧JIS标记标注制度下,必须对工厂进行标注认定审查,公告及进行通知检查。
在新JIS标记标注制度(以下称新制度)下,由在日本政府登录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登录认证机构)对产品认证并在接受定期认证审查前提下,可以在产品等上标注JIS标记。
旧制度是对符合JIS的产品制造工厂进行认定的工厂认定制度,而修改过的新制度变更为对产品进行认证的制度。作为对旧JIS标记标注制度的过渡措施,2008年9月30日为止旧JIS标记仍然可以使用。
(一)、JIS认证流程
步:申请
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制作人名(品质管理责任者名)及地址,
制造(加工)工厂名,地址,联系人名,职位等,
相关的JIS标准的名称和号码,希望认证的产品名称,
希望认证的区分(JIS标准的种类,等级),
一般认证还是批量认证,
质量体系的文件以及产品说明文件,
申请人可为制造商、加工商、零售商、批发商和进出口商
确认认证的范围(认证的种类,需认证产品的范围)
确认制造商(多个制造商可以并在一份申请中)
第二步:质量体系审查
质量体系的审查包括申请人递交的文件的检查和现场审查。
文件检查是审核申请人在申请时提供的关于申请人质量体系介绍的文件。
现场审查是由认证机构委派审核人到工厂审查其质量体系。在现场审查时,可以参用ISO9001证书的结果。
第三步:产品测试
认证机构负责产品的测试。
测试产品需由认证机构在制造商处随机抽取。
第四步:签署协议
质量体系审查和产品测试全部合格后,申请人需与认证机构签署协议。协议包括JIS认证的年限、JIS认证使用条件、JIS标记如何贴到产品上、工厂检查方式等。
第五步:JIS标记使用
签署协议后,申请人正式被授权使用JIS标记。
第六步:常规工厂检查
工厂检查应当至少3年检查一次。工厂检查的内容包括质量体系维持情况的审查以及产品测试。一般来讲,工厂检查的产品测试应当包含所有初次测试的项目。工厂检查一般是按照型式区分进行,在一个制造商按照相同的质量管理体系下有多个形式区分时,可考虑合并工厂检查。
技术性事项
2013年7月1日,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公布了《电气用品法》(DENAN)中《制定电气用品技术标准》的修正省令全文(平成二十五年七月一日经济产业省令第三十四号)。该省令是为了防止电气用品发生危险和灾害而制定的电气用品技术标准(基准)。在这次的修正省令中,通过明确制定技术标准性能规定,来达到电气用品在性能方面的要求。该修正省令的实施日期为2014年(平成26年)1月1日。之前电气用品法的技术标准在日本国内是依照产品的类别、尺寸、形状等制定详细样式的样式规定。现在,电气用品为了满足性能的要求,明确地制定性能规定,并修改相关省令后发布公告。具体来说,现行技术标准的产品类别,总共有457个产品类别。为了要求其性能及确保电气用品的,制定下列不可或缺的技术性事项。
1. 一般要求事项(5项)
原则;
确保设计相关的性能;
维持使用期间中的功能;
考量使用者及使用场所的设计;
使用具有适当耐热性、绝缘性等的零件以及材料。
2. 对于危险源的保护(11项)
对触电的保护;
保持绝缘性能;
对火灾危险源的保护;
防止;
防止机械性危险源所造成的伤害;
防止化学性危险源所造成的伤害或损伤;
防止电气用品产生的电磁波所造成的伤害;
考量使用方法的设计;
防止启动、重新启动以及停止时所造成的伤害;
保护的协调及组合;
针对电磁性妨害的耐受性。
基于上述技术标准的修正,制造商除了依照已制定的样式规定(尺寸、形状等规定),也符合性能标准规定,扩大设计的自由度,并迅速且确实地开发商品。
3. 技术标准的修正
制造商以达到性能规范化的技术标准为目标,延续一直以来在日本国内所规范的样式规定。今后,为促进商品开发流通,进入全球市场,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