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指IATA上对航空运输业务区域的划分。IATA将全球划分为三个大区,各大区又划分为若干个小区。
IATA1区包括全部南、北美大陆及其邻近的岛屿(格陵兰、百慕大、西印度群岛和加勒比海岛屿以及夏威夷群岛)。该区域又被划分为中大西洋区、北大西洋区和南大西洋区三个小区。
IATA2区包括全部欧洲及其邻近的岛屿、全部非洲及其邻近的岛屿,以及包括伊朗在内的亚洲西部地区。该区域又被划分为非洲区、欧洲区和中东区三个小区。
IATA3区包括除IATA2区之外的全部亚洲地区及其邻近岛屿;澳大利亚、新西兰及其邻近岛屿;除IATA1区以外的太平洋岛屿。
IATA3区还进一步划分为南亚次大陆次区、东南亚次区、西太平洋次区、日本和朝鲜次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台湾、俄罗斯乌拉尔山以东地区均被划在IATA3区的东南亚次区内。
IATA在制订运价规章及其有关规定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世界上各个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贸易等情况。所以这种划分与地理上的划分不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