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视频图像进行数字化编码与压缩,交通电视监视系统支持局域网乃至广域网内的授权用户终端对数据和图像资源的调用以及对前端设备的实时控制,实现网络用户的监视、切换和控制功能,并提供对地理信息系统(GIS)等相关系统的支持。 [1]
城市道路是城市的基本骨架,从某种意义上讲,城市道路监控系统就是城市治安监控系统的骨架。作为道路交通管理的主力军,交警承担了城市道路交通电视监控、机动车交通违法监测抓拍、智能卡口等系统建设,这三个系统的监控范围都是机动车道,监控对象都是机动车辆,是城市道路监控网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城市治安防控网络系统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改善交通拥挤局面,各城市正在逐步推广实施各重要交通道口区域实时交通状况图像监控系统计划,即在城市各重要交通道口安装一套智能型道路监控系统,通过图像传输通道将路面交通情况实时上传到道路监控指挥中心,中心值班人员可以据此及时了解各区域路面状况,以便调整各路口车辆流量,确保交通通畅。对监控路面车辆的违章情况,能及时发现并安排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等。无论是闯红灯,还是逆向行驶,只要机动车在通过市区主要路口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都会被道路监控系统记录下来,违法车辆的信息在公安交通指挥控制中心被及时打印。利用高科技来管理交通,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方便了驾驶员
传输部分就是系统图象信号、声音信号、控制信号等的通道。电视监控系统多半采用视频基带传输方式。如果在摄像机距离控制中心较远的情况下,也有采用射频传输方式或光纤传输方式。一般酒店要求传输的距离都比较近,可采用基带传输方式,也就是75欧姆的视频同轴电缆。对图象信号的传输重点要求在图象信号经过传输系统后,不产生明显的噪声、失真(色度信号与亮度信号均不产生明显的失真),保证原始图象信号(从摄像机输出的图象信号)的清晰度和灰度等级没有明显下降等。
现状分析
(一)地点分布不均,监控少。
(二)已有设施技术参数低。一些监控设施科技含量低,监控手段和功能落后。一些交通肇事逃逸发生后,纵然能在一些收费站或者路段视频中调取录像进行查看,但一些录象模糊不清,根本无法辨别所拍摄的车辆号牌,颜色,类型,无法为案件的侦破及时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三)监控系统技术标准不一,整合难度大。一些监控系统只具备简单的拍照功能,未能形成真正意义的智能监控作用,不能达到智能监控信息同步联网共享的层次,仍处于各部门、各层级各自为战状态,制约了联动作战机制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