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电视监控系统主要由前端设备和后端设备这两大部分组成,前端设备通常由摄像机、手动或电动镜头、云台、防护罩、监听器、报警探测器和多功能解码器等部件组成,它们各司其职,并通过有线、无线或光纤传输媒介与中心控制系统的各种设备建立相应的联系(传输视/音频信号及控制、报警信号)。在实际的电视监控系统中,这些前端设备不一定同时使用,但实现监控现场图像采集的摄像机和镜头是必不可少的。后端设备可进一步分为中心控制设备和分控制设备。
放大器
当视频传输距离比较远时,采用线径较粗的视频线,同时可以在线路内增加视频放大器增强信号强度达到远距离传输目的。视频放大器可以增强视频的亮度、色度和同步信号,但线路内干扰信号也会被放大,另外,回路中不能串接太多视频放大器,否则会出现饱和现象,导致图像失真。
分配器
一路视频信号是只能对应一台监视器或录像机,若想一台摄像机的图像送给多个管理者,就需要选择视频分配器。视频分配器即可以阻抗匹配,还可以视频增益,使视频信号可以同时送给多个输出设备而不受影响。
道路监控系统是公安指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对现场情况直观的反映,是实施准确调度的基本保障,重点场所和监测点的前端设备将视频图像以各种方式(光纤、专线等)传送至交通指挥中心,进行信息的存储、处理和发布,使交通指挥管理人员对交通违章、交通堵塞、交通事故及其它突发事件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并相应调整各项系统控制参数与指挥调度策略。
通过对视频图像进行数字化编码与压缩,交通电视监视系统支持局域网乃至广域网内的授权用户终端对数据和图像资源的调用以及对前端设备的实时控制,实现网络用户的监视、切换和控制功能,并提供对地理信息系统(GIS)等相关系统的支持。 [1]
城市道路是城市的基本骨架,从某种意义上讲,城市道路监控系统就是城市治安监控系统的骨架。作为道路交通管理的主力军,交警承担了城市道路交通电视监控、机动车交通违法监测抓拍、智能卡口等系统建设,这三个系统的监控范围都是机动车道,监控对象都是机动车辆,是城市道路监控网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城市治安防控网络系统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显示及记录部分
显示及记录部分有几台或多台监视器、数字硬盘录像机等设备组成。在电视监控系统中,特别是在有多台摄像机组成的电视监控系统中,一般都不是一台监视器对应一台摄像机进行显示,而是通过硬盘录像机把几台摄像机送来的图象信号进行合成同时显示在一台监视器上,也就是在一台较大屏幕的监视器上,把屏幕分成几个面积相等的小画面(四画面、六画面、九画面),每个小画面显示一个摄像机送来的图象,通过数字硬盘录像机进行存储。
利用防范技术进行防范首先对犯罪分子有一种威慑作用,使其不敢轻易作案;其次,一旦出现了入侵、盗窃等犯罪活动,防范系统能及时发现、及时报警,电视监控系统能自动记录下犯罪现场以及犯罪分子的犯罪过程,以便及时破案,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