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美术造型手段之一。运用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如照明灯具、幻灯、控制系统等)和技术手段,随着剧情的发展,以光色及其变化显示环境、渲染气氛、突出中心人物,创造舞台空间感、时间感,塑造舞台演出的外部形象,并提供必要的灯光效果(如风、雨、云、水、闪电)等。
灯光是演出空间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情节的发展对人物以及所需的特定场景进行的视觉环境的灯光设计,并有目的将设计意图以视觉形象的方式再现给观众的艺术创作。 应该、系统的考虑人物和情节的空间造型,严谨地遵循造型规律,运用好造型手段。
塑造形象角色与创意描写A)、轮廓逆光
B)心理描写--对白、独白、回忆、希望、幻想
C)创意描写--具象、抽象、写实、非写实
舞台时空环境
A)空间环境的表现--
B)时间环境的表现--
C)季节环境的表现--
D)其他环境的表现--
散光灯:光线漫散、均称、投射面积大,分为天排散光和地排散光,常见的有0.5KW、1KW、1.25KW、2KW等,多用于天幕照射,也可用于剧场主席台的普遍照明。
造型灯:原理介于追光灯和聚光灯之间,是一种特殊灯具,主要用于人物和景物的造型投射。
脚光灯(又称条灯):光线柔和,面积广泛。主要作为向中景、网景布光、布色,也可在台口位置辅助面光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