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审核是指建设工程的图纸报到消防部门审核,审的是图纸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如疏散楼梯数量够不够、该装的消防设施有没有设计、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等等,目的是使建筑符合国家规范标准,使建筑具备及时疏散人员的能力和一定的防控火灾的能力。
1.申请人申请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应提交下列材料:
(1)规划局审定的建设工程规划意见书或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2)建设单位填写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
(3)全套正式蓝图装订成册,装入城乡建设档案馆的标准图盒,送审的正式蓝图需有设计单位本年度图纸报审专用章;
(4)消防设计专篇.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验收,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下,由业主主持,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技术文件(下列文件,主要由施工单位完成):
⑴ 系统竣工表;
⑵ 系统竣工图;
⑶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⑷ 调试报告;
⑸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火灾报警系统验收主要包括如下装置:
⑴ 火灾报警系统装置;
⑵ 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自动喷水等);
⑶ 通风空调、防排烟及电动防火阀等消防控制装置;
⑷ 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电梯和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装置;
⑸ 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
被检测单位需提供的如下资料
☆ 1、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建审意见
☆ 2、消防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电气系统竣工图
☆ 3、施工单位资质登记证明书
☆ 4、主要消防产品合格证书
☆ 5、申请消防检测原始资料档案表
消防检测的项目有: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供水系统
3、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气体灭火系统
6、防排烟系统
7、防火卷帘
8、防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