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淋系统工作原理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雨淋阀入口前管道内充水的压力。发生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传动管控制,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和供水泵,向系统管网供水,由雨淋阀控制的开式喷头同时喷水。
适用范围:雨淋系统的喷水范围由雨淋阀控制,因此在系统启动后立即大面积喷水。因此,雨淋系统主要适用于需大面积喷水、快速扑灭火灾的特别危险场所。火灾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闭式喷头的开放不能及时使喷水有效覆盖着火区域,或室内净空高度超过一定高度,且必须迅速扑救初期火灾的,或属于严重危险级Ⅱ级的场所,应采用雨淋系统。
水幕系统工作原理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管道内充水的压力。发生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雨淋报警阀组和供水泵,向系统管网和喷头供水。
适用范围:防火分隔水幕系统利用密集喷洒形成的水墙或多层水帘,可封堵防火分区处的孔洞,阻挡火灾和烟气的蔓延,因此适用于局部防火分隔处。防护冷却水幕系统则利用喷水在物体表面形成的水膜,控制防火分区处分隔物的温度,使分隔物的完整性和隔热性免遭火灾破坏。
设置火灾探测器的注意事项
(1)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在对设置的探测器了解基本原理的情况下,布置时应满足科学合理、可靠、便于正常运行检查、检验和使用维护,在不便维修、使用的场所(重点部位除外)或不能有效探测火灾的场所(如厕所、浴室等)可不设火灾探测器;
(3)如果对探测器设置位置没有把握,必要时可作模拟试验,后确定安装位置或考虑其它消防措施;
(4)设置探测器应避免误报
探测器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实际安装的探测器的数量、安装位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探测器周围0。5米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中心距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应小于0。5米;探测器中心至空调送风口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5米,距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5米;探测器距离电风扇的净距离不小于1。5米,距离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不小于0。3米;对防火卷帘门、电动防火门起联动作用的探测器器应安装在距离防火卷帘门、防火门1~2米的适当位置;探测器在宽度小于3米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安装间距应不超过10米,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应不超过15米,探测器距离端墙的距离应不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探测器的保护半径及梁对探测器的影响应满足规范要求;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探测器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度;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厘米的余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