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计的对象是批量生产的产品,区别于手工业时期单件制作的手工艺品。它要求必须将设计与制造、销售与制造加以分离,实行严格的劳动分工,以适应于批量生产。这时,设计师便随之产生了。所以工业设计是现代化大生产的产物,研究的是现代工业产品,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
产品的实用性、美和环境是工业设计研究的主要内容。工业设计从一开始,就强调技术与艺术相结合,所以它是现代科学技术与现代文化艺术融合的产物。它不仅研究产品的形态美学问题,而且研究产品的实用性能和产品所引起的环境效应,使它们得到协调和统一,更好地发挥其效用。
国际工业设计协会联合会自1957年成立以来,加强了各国工业设计专家的交流,并组织研究人员给工业设计下过两次定义。在1980年举行的第十一次年会上公布的修订后的工业设计的定义为:“就批量生产的产品而言,凭借训练、技术知识、经验及视觉感受而赋予材料、结构、构造、形态、色彩、表面加工以及装饰以新的品质和资格,这叫做工业设计。
德绍时期
第二阶段(1925—1932年),德绍时期。包豪斯在德国德绍重建,并进行课程改革,实行了设计与制作教学一体化的教学方法,取得了优异成果。1928年格罗皮乌斯辞去包豪斯校长职务,由建筑系主任汉内斯·梅耶(HANNS MEYER)继任。这位共产党人出身的建筑师,将包豪斯的艺术激进扩大到政治激进,从而使包豪斯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政治压力。后梅耶本人也不得不于1930年辞职离任,由(L MIES VAN DE ROHE)继任。接任的密斯面对来自纳粹势力的压力,竭尽全力维持着学校的运转,终于在1932年10月纳粹党占据德绍后,被迫关闭包豪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