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监控以快球监控为主,监控点分布在车流、人流比较集中的道路交叉口、重点路段,通过图像传输通道将路面交通情况实时上传到道路监控指挥中心,中心值班人员可以据此及时了解各区域路面状况,以便调整各路口车辆流量,确保交通通畅。对监控路面车辆的违章情况,能及时发现并安排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等,而且可以为交通、治安等各类案件的侦破提供技术支持,大大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水平和效率。
城市道路监控系统在治安防控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进一步优化监控系统、拓展它的各项功能,不仅可以降低其建设和维护成本,而且可以为交通、治安等各类案件的侦破提供技术支持,大大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水平和效率。
城市道路是城市的基本骨架,从某种意义上讲,城市道路监控网络就是城市治安监控系统的骨架。作为道路交通管理的主力军,交警承担了城市道路交通电视监控、机动车交通违法监测抓拍、智能卡口等系统建设,这三个系统的监控范围都是机动车道,监控对象都是机动车辆,是城市道路监控网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城市治安防控网络系统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地点分布不均,监控少。
(二)已有设施技术参数低。一些监控设施科技含量低,监控手段和功能落后。一些交通肇事逃逸发生后,纵然能在一些收费站或者路段视频中调取录像进行查看,但一些录象模糊不清,根本无法辨别所拍摄的车辆号牌,颜色,类型,无法为案件的侦破及时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三)监控系统技术标准不一,整合难度大。一些监控系统只具备简单的拍照功能,未能形成真正意义的智能监控作用,不能达到智能监控信息同步联网共享的层次,仍处于各部门、各层级各自为战状态,制约了联动作战机制的建设。
前、后端设备有多种构成方式,它们之间的联系(也可称作传输系统)可通过电缆、光纤或微波等多种方式来实现。电视监控系统由摄像机部分(有时还有麦克)、传输部分、控制部分以及显示和记录部分四大块组成。在每一部分中,又含有更加具体的设备或部件。
摄像部分是电视监控系统的前沿部分,是整个系统的“眼睛”。它布置在被监视场所的某一位置上,使其视场角能覆盖整个被监视的各个部位。有时,被监视场所面积较大,为了节省摄像机所用的数量、简化传输系统及控制与显示系统,在摄像机上加装电动的(可遥控的)可变焦距(变倍)镜头,使摄像机所能观察的距离更远、更清楚;有时还把摄像机安装在电动云台上,通过控制台的控制,可以使云台带动摄像机进行水平和垂直方向的转动,从而使摄像机能覆盖的角度、面积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