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是由托运人或者以托运人的名义填制,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在承运人的航线上运输货物所订立运输契约的凭证。
航空货运单不可转让,属于航空货运单所属的空运企业,如跨越速运空运企业。
货运是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所使用的重要的货运文件,其作用归纳为:1.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缔结运输契约的凭证;2.是承运人收运货物的证明文件;3.是运费结算凭证及运费收据;4.是承运人在货物运输组织的全过程中运输货物的依据;5.是国际进出口货物办理清关的证明文件;5.是保险证明。
托运人有责任填制航空货运单。托运人对货运单所填各项内容的正确性、完备性负责。由于货运单所填内容不准确、不完全,致使承运人或其他人遭受损失,托运人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113条和第114条规定,托运人应当填写航空货运单正本一式三份,连同货物交给承运人。航空货运单不符合规定或航空货运单遗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一张货运单只能用于一个托运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托运的由承运人承运的,运往同一目的站同一收货人的一件或多件货物。任何IATA成员都不允许印制可以转让的航空货运单,货运单上的“不可转让”字样不可被删去或篡改。
货物的明显损坏,应在发现损坏时立即提出,迟在收到货物后14天内提出; 2.货物的其他损坏,自收到货物之日起14天内提出; 3.货物延误,自其自由支配货物之日起21天内提出; 4.货物没有交付,自填开货运单之日起120天内提出。
诉讼应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起,或从飞机应该到达之日当日起,或从运输停止之日起两年内提出,否则即丧失承运人诉讼的权利。
A、轻货或轻泡货物是指那些每6000立方厘米或每366立方英寸重量不足1千克或者每166立方英寸重量不足1磅的货物。
B、轻泡货物以它的体积重量作为计费重量。
C、不考虑货物的几何形状分别量出货物的长、宽、的部分,单位为厘米或英寸,测量数值的尾数四舍五入。
D、将货物的长、宽、高相乘得出货物的体积。
E、将体积折合成公斤或磅,即根据所使用不同的度量单位分别用体积值除以6000立方厘米或366立方英寸或166立方英寸。体积重量尾数的处理方法与毛重尾数的处理方法相同。
F、多件货物;在集中托运的情况下,同一运单项下会有多件货物,其中有重货也有轻货,此时货物的计费重量就按照该批货物的总毛重或总体积重量中较高的一个计算。也就是首先计算这一整批货物总的实际毛重;其次,计算该批货物的总体积,并求出体积重量;后,比较两个数值。
G、另外货物重量一定要准确,如果重量不准确安检会拒收,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废单费50元,换签费每公斤2角,收货人姓名一定要与身份证相符要求字字准确,如果收货人名错误,要发更改电报每票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