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四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 注册资本、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3. 技术负责人、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5. 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25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13人以上,特种电工5人以上且各专业人数不少于1人;(各专业指防护、电缆、实验三个专业)
6. 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3人以上;
7. 健全有效的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培训工作,专职监督人员1人以上;
8. 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9. 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取得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 注册资本、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3. 技术负责人、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4. 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其中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2人以上;
5. 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0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5人以上,特种电工2人以上;
6. 预算、质检人员各1人以上,安装工长2人以上;
7. 健全有效的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培训工作,专职监督人员1人以上;
8. 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具设备;
9. 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