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交通标志板均应采用符合现行《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 18833)要求的反光膜或其他逆反射材料制作。
(2)交通标志板采用反光膜材料时,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上宜采用一、二级反光膜,二、三级公路的交通标志宜采用三、四级反光膜,四级公路宜采用四、五级反光膜。
(3)门架、悬臂型等悬空类交通标志,宜采用比路侧交通标志等级高的反光膜。
(4)在保证均匀性和条件容许时,可以采用照明或发光二极管增加重要标志的视认效果。
位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七的悬臂式、门架式交通标志,结构重要性系数
位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上的其他类型的交通标志及位于其他等级公路上的交通标志,结构重要性系数Y。=0.9。
4、交通标志结构的荷载计算与组合、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地基基础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C D60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 024)、《钢结构设计规范》(JB 50017)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JB 5768)等的规定。
支撑结构
(1)交通标志立柱、横梁等可采用钢管、H型钢、槽钢及钢筋混凝土等材料制作,钢管顶端应设置柱帽。钢构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2)交通标志应设置钢筋混凝土基础,位于桥梁段的单柱式交通标志可采用钢结构附着在桥梁上。
警告标志不宜多设。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警告标志时,原则上只设置其中需要的一个。(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道路前方)
交通标志的形状一般使用规则如下:
a. 正等边三角形:用于警告标志;
b. 圆形:用于禁令和指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