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七的悬臂式、门架式交通标志,结构重要性系数
位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上的其他类型的交通标志及位于其他等级公路上的交通标志,结构重要性系数Y。=0.9。
4、交通标志结构的荷载计算与组合、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地基基础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C D60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 024)、《钢结构设计规范》(JB 50017)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JB 5768)等的规定。
道路交通标志是以颜色、形状、字符、图形等向道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交通标志应结合道路及交通情况设置。通过交通标志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和引导,使道路使用者顺利快捷的抵达目的地,促进交通畅通和行车。
道路交通标志的主要作用有:
1、提供道路信息,起到道路语言作用。
2、指挥控制交通,保障交通。
3、指路导向,提高行车效率。
4、为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执法依据。
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综合考虑、布局合理、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的现象。信息应连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复显示。
交通标志一般情况下应设置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或车行道上方;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或左右来两侧同时设置。
为保证视认性,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标志时,可安装在一个支撑结构(支撑)上,但多不应超过四个;分开设置的标志,应满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标志的设置空间。
交通标识牌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
主标志
(1)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道路前方危险地点的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牌
道路交通标志牌
(2)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某种交通行为的标志。
(3)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
(4)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
(5)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景点方向、距离的标志。
(6)道路施工标志:通告道路施工区通行的标志。
(7)限速标志:警告车辆减速行驶的标志。
辅助标志
附设在主标志下,起辅助说明作用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