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关于保安员的职业环境,职业等级,能力特征以及保安员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主要的职责为:防火、防盗、责任区域内的人身。通过保安人员的工作实施来保障,固定区域内,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防范于未然。保安员是由保安服务组织聘用,并依照有关条例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的人员。
报名条件:
凡申报保安员职业资格者,都必须事先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
1、初级(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本职业初级保安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6个月(含培训学时)。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中级(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含尚未取得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愿意从事本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报名要求:
1、携带:㈠身份证复印件;(二)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三)1寸两张照片 (四)学历或户口本原件2、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人社部统一制定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
报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上钱村健龙尚谷杰座1号楼1106
咨询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