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精调”的原则,特定年份的茅台酒是在原有年份的老酒的基础上,再与不同年份、不同年份、不同年份的典型酒进行混酿,使其符合特定的口味。质量的风格。另外,不同批次的茅台酒并不完全相同,因为勾兑的酒并不完全相同,原料组成也必然是一个变量。为了保证口感基本一致的品质,茅台制定了物理标准,确保每一批酒的品质。至于为什么将15年、30年、50年和80年划分为特定的葡萄酒年份,则是使陈酿茅台酒在不同年份的口感品质风格有明显的差异。
为什么会有这两个商标同时存在呢。那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建国初期,地方国营的茅台酒厂成立后, 初注册商标为“贵州茅苔”,商标上端正中为工农携手图案,左右两边有波浪形线条,其下有“贵州茅苔酒”五个红色大 字和“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十个白色小字,1956年3月,“苔”字被恢复为“台”字。
茅台酒的酒窖建设也颇有讲究。从窖址选地、窖区走向、空间高度,到窖内温湿度控制、透气性能,以及酒瓮的形式、容量、瓮口泥封的技术等,都极为严格。这些都是关系到成品酒的再熟化、香气纯度再提高的关键。酒窖里每天要有人检查,开关透气孔,控制温湿度。
装茅台酒用的酒瓶,初是用本地生产的缸瓮,从清朝咸丰年间起,改用底小、口小、肚大的陶质坛形酒瓶,有装0.5公斤、1公斤和1.5公斤的型号。后曾一度改为微扁长方形酒瓶。民国四年(1915年)以后,改用圆柱形、体小嘴长的黄色陶质釉瓶。建国后,才改为白色陶瓷瓶和人们见到的乳白色避光玻璃瓶,古色古香,朴实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