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仅存放必须的检验用具如酒精灯、酒精棉、火柴、镊子、接种针、接种环、玻璃铅笔等。&不要放与检测无关的物品。室内检验用具及凳桌等保持固定位置,不随便移动。每2—3周用2%石炭酸水溶液擦拭工作台、门、窗、桌、椅及地面,然后用3%石炭酸水溶液喷雾空气,后紫外灯半小时
无菌室使用前必须打开无菌室的紫外灯辐照30分钟以上,并且同时打开超净台进行吹风。操作完毕,应及时清理无菌室,再用紫外灯辐照30分钟。 供试品在检查前,应保持外包装完整,不得开启,以防污染。检查前,用75%的酒精棉球外表面。 每次操作过程中,均应做阴性对照,以检查无菌操作的可靠性。 吸取菌液时,必须用吸耳球吸取,切勿直接用口接触吸管。 接种针每次使用前后,必须通过火焰灼烧,待冷却后,方可接种培养物。 带有菌液的吸管,试管,培养皿等器皿应浸泡在盛有5%来苏尔溶液的桶内,24小时后取出冲洗。 凡带有活菌的物品,必须经后,才能在水下冲洗,严禁污染下水道。
目的 本规程旨在为无菌操作及无菌室的保护提供一个标准化规程。 适用范围 生测实验室 责任者 QC主管生测员 注意事项 严格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操作人员进入无菌室应先关掉紫外灯。
微生物检验用器材及场所必须进行或处理,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1. 高压蒸汽: 工作服、口罩、稀释液等,置高压锅内,一般采用121℃半小时,当然不同的培养基有不同的要求,应分别处理 2. 火焰:接种针、接种环等可直接火焰 3. 高温干燥: 各种玻璃器皿、注射器、吸管等,置于燥箱中160℃2小时 4. 一 般: 无菌室内的凳、工作台、试管架、天平、待检物容器或包装均无法进行,必须用其他方法进行处理,采用2%石炭酸或来苏儿水溶液擦拭,工作人员的手也用此法进行 5. 空气的: 开启紫外灯照射30—60分钟 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