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是我国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秉承“止于至善”的校训,赢得了“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的广泛赞誉。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东南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成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1、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上理科60分(含)、文科40分(含)、综合改革30分(含),其中江苏文理科分别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含)和30分(含),物理或历史科目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
2、报考理科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数学科目成绩须达到科目满分的85%(含)及以上。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学科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及以上奖项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可破格进入入围名单,江苏考生还须物理或历史科目的等级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达B级或以上等级。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科类
招生专业(类)
招生
计划
选考科目要求
招生省份
文科类
哲学
15
不提科目要求
北京、江苏、浙江、安徽、山东
理科类
数学类
40
物理
北京、天津、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四川、陕西、湖北
物理学类
20
物理
化学
15
物理或化学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报考专业(类)要求方可报名,分省招生计划详见报名系统。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0日至31日考生可登录东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n/jcxkzs/sch/1028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考生需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兴趣填报1-3个专业(类)志愿,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考生仅须提交上传强基计划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字,所有材料和志愿提交后不得修改。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7月26日,对于类考生,我校依据高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所在省份各专业计划数的4倍分别确定各专业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入围),并公示各专业入围标准。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四)高校考核
7月29日至30日举行高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体育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系统中准考证。
1、体育测试。体育测试实行合格考,不计入高校考核总分,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考生不再参与后续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方案详见附件。
2、综合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分专业进行,测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生所申报入围学科的基本素养;面试将结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主要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发展潜力等。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
3、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85%+高校考核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计算形成。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类考生,根据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专业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进行录取。若仍然相同,报考文科类专业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外语)、数学成绩,报考理科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外语)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该省市同科类所有类考生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围绕党和国家在新时代赋予“双”高校的使命,坚持立德树人,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领域,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条件资源建设,培养学生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知识基础、深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