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内部控制矩阵国际知名风险管理公司力作 中石化巨资打造内控模式
课程背景:
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牵头五部委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该配套指引连同2008年5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共同构建了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该体系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扩大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时,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政府监管部门将对相关企业执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是提升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制度安排。
然而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工作还处于初级阶段,虽然近几年来随着金融带来风险的暴露,企业管理者的内控意识和风险管理意识明显增强,但大多数企业感觉内控工作还是无从下手,不知道从哪里抓起,更不知道如何抓。如此,借鉴同行业一些操作经验就显得特别重要,尤其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国内企业的管控经验的传播和吸收,对加快我国企业内控体系建设的步伐有着积极的标杆作用。
中国石化是我国较大较有影响力的企业,也是我国早开展企业内部控制的企业,其花巨资引入国际风险管理的知名管理咨询公司,精心打造了这套企业内控体系,尤其是经过几年的试运行,该体系已经十分完善和成熟,管理模式已经固化下来。这些经验性的作法对我国企业来说,尤其是多元化经营的集团企业来说,将是十分必要和必须的。借鉴这些经验对有些急需快速建立内控体系的企业来说,必将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培训目标:
了解国内知名企业内控制的理念和做法,吸收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先进经验,事半功倍的建设自己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满足上市公司的政策需要,增强非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企业、的运营保驾护航。
培训对象:集团总部高管及机关风险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审计部、法务部、财务等部门负责人、集团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
培训课时:2天
培训大纲:
内控矩阵
一、业务风险
经营风险:组织不当,影响工程项目实施;人员能力不符合要求,影响管理效果
二、控制点
1、重点工程审批流程控制
1)工程部提出项目管理体制和建设模式,报分管副总裁批准
2)成立联合项目管理机构的,由工程部牵头与相关部门和分(子)公司联合组成
3)IPMT下设项目管理部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4)项目经理由工程部提名报分管副总裁批准后聘任,其中新建特大项目和特殊项目作为总5)部直管项目,项目经理在中石化系统中选聘。
2、其他限上工程项目,由工程部委托分(子)公司组建项目管理部。分(子)公司提名项目经理人选,报工程部审定。
3、限下工程项目,分(子)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是否组建专门的项目管理部。组建专门项目管理部并任命项目经理的,报工程部备案。
三、适用单位:工程部、分(子)公司或项目管理部
四、不相容岗位
五、控制点分值:6分
六、控制点相关资料:批准项目管理体制和建设模式、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经理聘任有关文件;执业资格证书
七、相关制度索引:1.18.5 ;1.18.6;1.13.3
八、会计报表认定
九、会计报表项目
项目阶段――工程招标
内控矩阵
一、业务风险:
1、经营风险、合规风险:未按规定开展项目招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损失;未按规定签订合同,违反法律法规,造成损失。
2、财务风险:交易不真实,影响财务报告。
二、控制点
1、审批控制:依照中国石化有关规定必须招标的,分(子)公司或总部直管的项目管理部组织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勘察、设计、监理、采购、施工)招标活动,招标方案、招标申请、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招标结果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审批。
2、合同控制:分(子)公司按照法律事务部发布的示范文本,订立工程建设合同,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按规定权限对外签署。
三、适用单位:分(子)公司
四、不相容岗位:经办/审批
五、控制点分值:9分
六、控制点相关资料:招标方案、招标申请、招标文件和招标结果、批准文件、合同
七、相关制度索引:1.3.2
八、会计报表认定
九、会计报表项目:在建工程
项目阶段――开工准备
内控矩阵
一、业务风险
1、经营风险:未签订项目法人责任书,造成责任不落实;项目总体统筹控制计划未按规定编报,影响项目实施,或导致管理信息失真。
2、合规风险:违反法律法规,影响工程项目实施。违反法规,影响项目实施;未按规定编制审批开工报告,影响项目实施。
二、控制点
1、限上工程项目由工程部与分(子)公司经理(董事长)签订项目法人责任书。经工程部确认,分(子)公司依照项目法人责任书进行绩效考核和奖惩兑现。
2、分(子)公司负责依法取得建设用地、城市规划、环境保护、消防等方面的行政许可。
3、分(子)公司在基础设计批复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限上工程项目总体统筹控制计划。
重点工程项目的总体统筹控制计划报工程部组织审查并批准,其他限上工程项目的总体统筹控制计划报工程部备案。
4、分(子)公司应当依法向政府授权的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并取得监督注册通知书。
5、在列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且其他开工条件准备基本就绪后,分(子)公司应当按照工程部的规定,编制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工程部负责审批限上工程项目的开工报告;限下工程项目的开工报告,由工程部委托分(子)公司审批。
三、适用单位:分(子)公司、工程部
四、不相容岗位
五、控制点分值:10分
六、控制点相关资料:限上项目法人责任书;行政许可批复;总体统筹控制计划;监督注册通知书;开工报告
七、相关制度索引:2.18.1;1.18.4;1.18.5
八、会计报表认定
九、会计报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