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垃圾是城市中固体废物的混合体,包括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工业废渣的数量,性质及其对环境污染的程度差异很大,应统一管理,根据不同情况由各工厂直接或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放置于划定的地区。建筑垃圾一般为无污染固体,可用填埋法处理。生活垃圾是人们在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渣,种类繁多,包括有机物与无机物,应进行分类,收集,清运和处理。
建筑垃圾清运:包括泥土、石块、混凝土块、碎砖、废木材、废管道及电器废料等。这类垃圾一般由建筑单位自行处理,但也有相当数量的建筑垃圾进入城市垃圾中。 清扫垃圾清运:包括公共垃圾箱中的废弃物、公共场所的清扫物、路面损坏后的废物等。
土方开挖按施工环境是露天、地下或水下,分为明挖、洞挖和水下开挖分类。在水利工程中,土方开挖广泛应用于场地平整和削坡,水工建筑物(水闸、坝、溢洪道、水电站厂房、泵站建筑物等)地基开挖,地下洞室(水工隧洞、地下厂房、各类平洞、竖井和斜井)开挖,河道、渠道、港口开挖及疏浚,填筑材料、建筑石料及混凝土骨料开采,围堰等临时建筑物或砌石、混凝土结构物的拆除等。
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包括垃圾的收集、运输和转运三个部分,在这其中收集和运输是每个系统共有的,而转运则视垃圾产生源至垃圾处理场的运输距离及收集车辆性状而设置。垃圾清运是指垃圾的收集和运输。 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的协调有序运行是城市的市容环境、卫生以及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