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规范的要求,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距通往室外出入口不应大于20m。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和1.5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
3.消防控制室消防设计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4.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5.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6.消防控制室消防设计周围不应布置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
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值班、维修人员都要占有一定的空间。为便于设计和使用,又不致造成浪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对消防控制室内控制设备的布置作了明确规定:
1.盘前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米,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米。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消防设计控制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
3.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米。
4.控制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米时,控制盘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米的通道。
5.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消防设计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米~1.8米,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米,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米。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小项类似钢结构防火处理、超细干粉等就不详细介绍了。
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水流指示器、运传式蝶阀、水泵结合器等主要组件的规格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配件齐全,表面光洁、无裂纹、启闭灵活有出厂合格证。 ⑵喷洒头的规格、类型、动作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丝扣完整,感温包无破碎松动、易熔片无脱落和松动,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⑶消火栓箱体的规格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箱体表面平整、光洁。金属箱体方正,无锈蚀、无划伤。栓阀外观无裂纹、启闭灵活、关闭严密、密封填料完好、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消防施工现场配合要点
1、与土建结构工程施工配合
(1)消防水、电专业各自依据消防施工图进行预留孔洞、预埋铁件。确定盒(箱)规格型号、几何尺寸,制作盒(箱)套,材质可用木制或钢制制成的套盒(箱),及时配合土建结构施工,安装好盒(箱)套。
(2)在地下人防管路穿墙的部位,及时配合土建预埋好穿墙套管。
(3)消防探测器管线暗敷设时,应及时配合土建和其他各专业消防施工。当管路较多,重叠相碰时,同相关专业管线消防施工人员协调绕行或错开位置解决。
(4)在底板或墙体配筋处,需要割断钢筋时,向土建结构负责人提前报告,确定解决方案,严禁私自割断钢筋。
(5)暗埋管路超长时,按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增加接线盒,所增加的接线盒位置,必须在消防施工图上标注清楚,防止穿线或换线时难寻找。在配管时,躲开其他专业的设备洞和设备基础,避免日后拆改返工。
(6)暗埋管路密集的部位,消防施工中及时在消防施工图上划清具体坐标位置,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向其他专业消防施工人员提示,打孔洞时尽量避开这一部位,防止将暗埋管路打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