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外资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外资企业注册资本要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
证件
投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去中国驻当地大使馆做公证);
2. 外国银行对投资方的资信证明原件份;
3. 投资方承诺书及公司介绍;
4. 设立申请书;
5.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一年以上需要提交);
6. 投资方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7. 经投资方签署的公司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8. 公司董事会人员委派书正及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9. 公司董事会名单;
10. 投资方的法人身份证明(或护照)复印件;
11. 拟设上海公司法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照片;
12. 财务人员身份证明和上岗证复印件及照片;
13. 授权中方某人签字的授权书(如果没有,不用提交);
14. 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15. 委托湘沪企业注册中心代办手续的委托书;
组织机构代码办理
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带原件核对,法人身份复印件,代理人身份复印件,还要填一分申请表格
税务登记证办理所需材料:
1、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5、产权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原件
(注: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6、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税务登记表
以上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复印件需盖公章
分公司所需资料
1、名称表
2、申请书(工商的一套表格)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
4、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6、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和2寸照片两张
复印件需盖公章(如工商有需要看原件还需带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