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消防报批需要什么手续?
消防报批所需资料
(1)《当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表》;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3)消防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制度;
(4)甲、乙双方签订的消防协议;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施工现场平面图和文字形式表示,标明消防车道和消防器材).
如果您临时找不到合法的公司或个人进行设计图纸盖章等,结果装修都结束了还不能开业,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高层建筑消防验收中很多小问题容易被忽视点,成都消防施工在这里给大家做了以下总结:
1.土建防火封堵不到位 1)所有给水管道穿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2)所有电气管、桥架穿越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3)穿越平层及竖向的桥架内未采用防火封堵 4)所有通风、空调、防排烟管道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5)土建预留洞口后开孔未封堵 6)土建风道未封堵 7)玻璃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的缝隙未用不燃材料填充密实 8)防火墙未到顶 9)防火分区未形成
2.土建防火门 1)防火门安装反向,未开向疏散方向 2)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开设了非疏散门、洞 3)防火门检测报告与实体不符,防火门身份标示未张贴 4)闭门器、顺序器未安装 5)应设置单向逃生部位处未设置相应的开启装置 6)未按设计要求安装防火门
3.疏散 1)由于装修装设栏杆造成楼梯疏散宽度不够 2)由于装修、土建改动,疏散出口数量不够 3)由于装修、土建改动,疏散出口距离超标
4.消防车道 1)车道宽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2)消防扑救面未形成 3)环形车道未形成或回车场未形成 4)消防扑救面有高大树木或有障碍物 5)防烟楼梯间无前室、或消防电梯合用前室未设计正压送风系统
5.防火卷帘 1)导轨与墙体及柱体之间未封堵 2)卷顶部未完全封堵 3)双轨卷帘一侧未封堵到顶,形成单轨卷帘 4)穿越卷帘包厢的管道及桥架未封堵 5)疏散通道卷帘门两侧未设置手动控制按钮 6)卷帘门手动拉链未设置拉链孔
6.建筑装修 1)建筑装修材料选用不当,特别是吊顶及墙面材料耐火极限达不到规范要求 2)建筑装修饰面影响消防功能的正常实现 3)消火栓箱门装修后无法打开 4)正压送风口、排烟口装修后出现风口与装修面层内漏风及检修不便的现象 5)格栅吊顶影响上喷喷水效果,灯槽内喷头影响喷水效果 6)建筑装修开设的检查孔部位及大小不满足正常检修的需求 7)大于60平方米的房间只设置1个门 8)会议室、观众厅等场所的门未向外开启
7.排烟口 1)设置位置过低,低于2米 2)设置在顶部的排烟口、排烟阀未设置手动控制装置 3)排烟口距离远点水平距离超过了30米 4)排烟口距离出口间距小于1.5米
8.排烟系统漏设 1)无自然通风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 2)超过60米长度的走道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区域未设置排烟系统
9.防火阀 1)风管穿越防火分区,防火分割处未设置防火阀 2)防火阀安装距墙体超过200mm 3)常开、常闭排烟防火阀设置错误
10.自然排烟区域开窗净面积不满足规范要求
11.正压送风系统 1)部分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或前室未设置正压送风口 2)风口数量偏少 3)防排烟系统末端风口风量偏低,系统风量偏低可能的原因有: 风机风量不满足规范要求 土建风道封堵不严或未完全封闭 土建风道平层割断封堵平层风管有漏风现象 风机风压不足 系管道风阻过大 风机电源反相 4)排烟风机出风口与加压风机的进风口垂直距离小于3米 5)排烟风机出风口低于加压风机的进风口 6)排烟风机出风口与加压风机的进风口在同一面上时间距小于10米 7)排烟口与送风口距离小于5米 8)风机控制箱未设置在风机就近位置 9)正压送风口入口及机械排烟系统出口防雨百叶均未设置在室外与大气相通 10)电机外置式离心式风机未设置风机房
一、 申报初步设计消防审核 应提交以下资料: (1)建筑工程项目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筑平、立、剖面图;(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说明;(3)自动消防系统初步设计图。
二、申报建筑内部装修工程设计审核 (1)领取填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2)报送室内装修设计图纸及动力、照明等电气线路布置图、空调风管走向平面图、系统图一套;(3)装修防火材料相关证书、性能说明及法定检测机构检验报告。
三、申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1)建设单位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附消防产品相关证书、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消防工程竣工图、工程施工调试开通记录、隐藏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相关资料;(2)代办消防证提交《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件; (3)重点建筑工程应提供本工程的各项防火管理制度和消防管理机构以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管理人员名单。
四、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和验收时限 (1)公安消防机构对送审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应当及时审核,从登记收图之日起,一般建筑工程应当在10日之内,国家、省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应当在20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可以延长至30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即为同意。(2)代办消防证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查验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等消防验收申报资料。资料齐全后,应当在10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7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3)对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整改情况报告,申请复验。(4)验收或复验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填写验收合格、同意投入使用。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当落实消防设施的管理和值班人员,与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合同,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消防改造要遵守国家相关的规定,为了加强消防管理工作,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甲方在建筑装修消防改造前,必须办理“建筑消防设计审查”手续,施工前办理“施工消防报批”,交工后必须办理“建筑消防验收”手续才能使用,因这些手续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一般委托装饰公司代办。室内消防改造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系统的设计及有关手续报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喷淋灭火系统改造,消防广播系统改造,应急照明系统改造,消防系统测试及调试以及消防检测及消防电气检测。室内消防改造的类别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灭火系统,消防广播系统以及应急照明系统等。
消防改造即是对现代建筑中的消防系统消防设施根据功能进行设计改造。消防系统是现代建筑中不可缺少的一套防患系统,尤其是在高层建筑的室内基本设备中,常用于检测室内火警、自动灭火、协助人员疏散,为用户提供的居住及办公环境。消防系统在专业技术、功能配套等方面都具备一定的独立性,因此它一般由专业的公司负责设计、施工或改造。消防系统的管道、设备与室内装修有着一定的互相影响,通常是配合施工;在后期的维护工作中,也需要建筑装修的一定配合,为减少协调工作量,简化工程管理工作,可以由建筑装饰企业牵头,进行总承包,对消防工程进行专业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