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厂没有和其他任何厂家联营,也没有把它的商标许可权与任何厂家共享,更没有设立过一厂、二厂和分厂等。凡是注明为联营厂、一厂、二厂,分厂生产的“茅台酒”,完全可以肯定是假的。
假“茅台”的商标和背贴一般都是用普通纸张印刷的,各种图案配色混乱,层次不清晰,颜色偏淡,规格不一致,所用字体也与真商标有明显区别,出厂日期字迹有红色的,也有其他颜色的。
茅台酒的酒瓶是乳白色玻璃瓶,封口为大红色螺纹扭断式防盗铝盖,顶部有“贵州茅台酒”五个白字,瓶口无内塞。整瓶酒外包一张优质正方形皮纸,装在彩盒中。外包装彩盒用的是进口白版纸加细瓦楞。盒上字体和色泽与商标、背贴上一致。
当然,密封性影响很大,密封不好,即便是到了20年也不会香。贮存环境也关系甚大,光照会使味道变淡,高温会加重“敌敌畏”的味道。如果密封很好,在没有光照、恒定低温(约16度的地下温度)的贮存条件下,茅台酒的饮用时间应该远大于20年,甚至到50年、80年都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