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上角为一红色色块,中间有直径为35毫米的套金色边的白圈,圈内有从上至下的环形麦穗,金色齿轮和红五角星图案。斜带和右下角的相接处有一条细金线。在右下角的红色色块上,有“中国茅台酒厂出品”八个白字,白字下有“53%Vol,500mL”的标明酒度和容量的黑字。酒瓶背面说明的规格为65毫米×85毫米并以红色套边,套边四周留有宽10毫米的白边,出厂日期为蓝色阿拉伯数字。商标印刷精美,色彩准确,切边均匀。
茅台酒是用小麦制曲,经8次发酵,贮存二三年后方可出厂的。它的独特感官指标是酒液无色透明,饮时醇香回甜,没有悬浮物及沉淀,酒香突出,幽雅细腻,酒体醇厚,回味悠长,空杯留香持久,经久不散。假“茅台”多为用高梁酒、白干酒、配制酒等冒充的,很难具有茅台酒的色、香、味特点。
每瓶贵州茅台酒的包装上均有一条物流条形码,揭开条形码撕掉表层,可看见不可重复查询的16位数电话防伪码,拨打电话按照语音提示操作,便可得到查询结果。该号码如果已被查询过,则需谨慎选购。
市场上一直有“五星”和“飞天”两种商标的茅台酒同时销售,一些不了解情况的消费者以为“飞天”商标的茅台酒质量要好于“五星”,其实这是误会。使用“五星”商标和使用“飞天”商标的茅台酒,酒质上没有任何差别。在包装车间,经常是将同一批次的酒统一勾兑好之后,上午包装“五星”,下午接着包装“飞天”,或者在同一时间,这个班组包装“五星”,下个班组包装“飞天”,因此两种商标的茅台酒只不过是包装各异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