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高级经济师:一般采取评审的方式进行,需要考生先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然后在满足正高级经济师评审要求的条件后,方可参加正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具体要求以当地通知为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文件的精神,自2020年起,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考生参加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后,还需要参加并通过评审,才能获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参加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有了聘任资格之后,被单位聘任即可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享受相应的薪资待遇。
申报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