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检方应事先约定检测的内容、时间和面积,并签订《检测约定书》。
二、受检方应提供相关资料,如图纸、验收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隐蔽工程记录等。
三、检测方原则上不操作受检设施,必要时需在受检方相关人员配合下进行。
四、受检方对检测结果如有异议,可现场复测,确认后在检测记录上签字。
五、检测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防灾灭火的作用,确保建筑消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1996第30号令关于《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和公通字1996第21号文《关于加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建立了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检测制度。北京市消防局发出了关于对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技术检测、办理消防设施合格证(牌)的通告,通告中规定: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建筑工程竣工后,建筑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前必须先由具备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合格后再由公安消防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颁发消防设施合格证(牌)。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工程,公安消防机构一律不予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设施实行定期年检制度。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技术检测。
酒店消防设施是重要的自防自救基础设施。大量火灾案例说明,酒店消防设施适应酒店消防工作需要,维护管理得好,关键时刻就能发挥其效用,就能有效地把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相
酒店消防设施是重要的自防自救基础设施。大量火灾案例说明,酒店消防设施适应酒店消防工作需要,维护管理得好,关键时刻就能发挥其效用,就能有效地把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相反,由于维护管理不当,导致酒店消防设施存在故障或关机停用,一旦发生火灾,就会迅速蔓延扩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良政治影响和群死群伤的惨痛教训。如呼和浩特宾馆,长沙燕山酒店等特大火灾案例充分说明了酒店消防设施在预防和扑灭火灾上的重要作用。重特大火灾案例还说明了酒店各种消防设施是一个整体,互相依靠,互为条件,不能分离,一部分失去作用将影响到其他设施的作用和功能。
被检测单位需提供的如下资料
☆ 1、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建审意见
☆ 2、消防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电气系统竣工图
☆ 3、施工单位资质登记证明书
☆ 4、主要消防产品合格证书
☆ 5、申请消防检测原始资料档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