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矿物油是因受杂质污染,氧化和热的作用,改变了原有的理化性能而不能继续使用时被更换下来的油;主要来自于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矿物油类仓储过程中产生的沉淀物;机械、动力、运输等设备的更换油及再生过程中的油渣及过滤介质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属于危险废物。
主要是含碳原子数比较少的烃类物质,多数是不饱和烃。其主要成分是链长不等的碳氢化合物,性能稳定。
原油和天然气开采
1 含油率大于5%的含油污泥、油泥沙应进行再生利用。
2 油泥沙经油沙分离后含油率应小于2%。
3 含油岩屑经油屑分离后含油率应小于5%,分离后的岩屑宜采用焚烧处置。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1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产生的含油浮渣、含油污泥、油渣及其他含油沉积物等应进行资源回收利用。
2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废矿物油再生利用产生的含油(油脂)白土宜使用蒸汽提取或焙烧分馏处理。经过焙烧分馏处理后,白土及锅炉灰经鉴别后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可用作建筑材料。
3、 机械切削、珩磨、研磨、打磨等过程中产生的含油金属屑宜进行油屑分离处理,分离后的废矿物油宜进行循环使用。
根据研究,废弃的矿物油能渗透到土壤里去。油液靠重力作用和表面活性的力量向土壤中扩散。扩散力的大小取决于底土的类型和结构、水温条件以及油品的密度、粘度、润湿能力、添加剂含量等。油品渗入土壤以后,形成一个“油块”,终与地下水水面相遇,溶解于地下水中,对地下水资源造成污染。氧和微生物对油液有一定的降解作用。但渗入地下的油液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能逐渐被降解或氧化。因此从保护环境这一点出发,对于用过的废油、废液,应严禁随便乱倒,乱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