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按照写刻的不同情情形,可分为祖本、写本、影写本、底本、抄本、精抄本、稿本、彩绘本、原刻本、重刻本、精刻本、修补本、递修本、配本、百衲本、邋遢本、活字本、套印本、巾箱本、袖珍本、两截本、石印本、铅印本等等。
中国图书事业随社会进程发展,春秋时代图书性质偏向官方档案,战国时代,图书转成传播知识的媒介,也开始有了私人藏书。秦始皇统一中国,推行“书同文”政策,将部分私家藏书移入宫廷及政府机构后,进行焚书坑儒,是中国图书发展的黑暗时期。汉兴,图书事业又慢慢恢复过来。到了隋唐,受科举制度的影响,传钞写本书极盛,官家对图书的整理达到高峰;雕版印刷术也应时而生,中国图书事业迈向全新的局面。
两宋是中国图书业发展的重要时期,编书、刻书、藏书风气大盛,官府、私家、坊间三方面编印书籍并行。
明、清两代,朝廷则以雄厚的财力、物力与人力,主导编书事业,二十世纪初,西方印刷术传入,中国图书事业遂迈向另一全新阶段。
中国古籍传统的分类法采用经、史、子、集四部分类,四部下再细分为四十四类:
经部,以儒家经典及其释作为主,例如《御笔诗经图》,也收录古乐、文字方面的书籍。
史部,主要收录各种体裁的史书,另纳入地理、政书及目录类图书。
子部的范围比较广,诸子百家、算术、天文、生物、医学、军事、艺术、宗教、占卜、堪舆、命算、笔记、小说、类书等,皆入子部。
集部,则录诗文集、文学评论及词曲方面的著作;个人著作称“别集”,集体创作称“总集”(例如:《六家文选》)。
古籍按照写刻的不同情情形,可分为祖本、写本、影写本、底本、抄本、精抄本、稿本、彩绘本、原刻本、重刻本、精刻本、修补本、递修本、配本、百衲本、邋遢本、活字本、套印本、巾箱本、袖珍本、两截本、石印本、铅印本等等。
古籍,是指未采用现代印刷技术印制的书籍。图书在古代称作典籍,也叫文献,兼有文书、档案、书籍三重意义。随着时间的进展,将记事类文件加以编排,供人阅读,并达到传播知识经验的目的,便形成了一部图书,图书的内容日益增多,载体趋向多元,制作技术不断改进,为了方便阅读,产生了“简册”、“卷轴”、“册页”、“线装书”等不同的装帧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