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哪些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名称的有关要求
1、公司达到集团登记条件后,在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时一并提出,应提交以下资料: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名册》应提交文件、证件;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企业集团登记注册书》。
2、由集团全体成员签署的企业集团章程。
3、企业集团成员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5、《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
6、《指定(委托书》;
7、参股企业及其他成员企业只提交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名称需经总局核准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条件
1、母公司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为公司制企业;对国有企业为 主体设立企业集团,集团核心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是非公司企业法人,下同;
2、具有54家控股子公司;
3、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5000万元以上。
4、冠省名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条件:1、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专业科技研发集团;2、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 2000万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集团。3、母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并拥有4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 合计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各类集团;以上所称“专业”是指:其经营范围仅从事科技研发业务,不兼营其他。“现代服务业” 包括: (1生产服务业,即为制造业配套的服务业,包括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金融业、商 务服务业; (2新兴服务业,包括信息服务业、大文化产业、旅游业、房地产业; (3传统服务业,包括现代商贸业,居民服务业
注册中外合资公司注意事项:
成立合资公司必须提供:法人、监事、董事长、总经理相关高管成员身份,
确定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架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提供中外合资公司在国内的发展计划(如果没有可由我们编写完成)
三、注册中外合资企业相关签署申办资料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
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
合同、章程(原件)
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
审批部门关于注册申请表、章程的批复(复印件)
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原件)
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原件)
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