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电子票据功能模块申请签发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出现错误提示:无法查找该收款账户的银行行号。
原因:
收款人开户网点未开通大额支付行号。
解决方案:
收款人在组织机构代码号、大额支付系统12位行号双全的网点重新开立账户并开通网银、电子票据功能。
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由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的日期内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确定金额的票据。
银行对出票人签发商业汇票实质上是银行建立在对票人资信的认可的基础上,给予的信用支持。
在我国,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单张面额不超过1000万元,按照相关规定,银行有权向承兑申请人收取手续费(为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票面金额不足10元的一律按照10元计入。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长为6个月,如果承兑申请人未在期限内未付款,则按照有关规定计收逾期罚息。
其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银行承兑汇票融资额=票面金额—按出票日计算的银行贴现息—承兑汇票的银行手续费—保证金存款。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还款额=票面金额—保证金存款—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
银行承兑汇票的资金成本=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还款额—银行承兑汇票融资额。
银行承兑汇票的年资金成本率=银行承兑汇票的资金成本÷银行承兑汇票融资额÷汇票期限(天数)×365×。
(1)时间4月20天+5月31天+6月30天+7月31天+8月31天+9月17天+3天=163天(如果是异地贴现另加3天划款期限)
(2)利率是各行是按国家票据挂牌价上下浮动定的,如6%是年利率,要转换成日利率计算,该日利率是6%/360。
备注:对于一些外地票据,或者汇票到期日不是法定工作日的票据,银行会根据实际设定调整天数,例如:异地票据(不是同一个城市的),到期天数在原来基础上(票据到期日-贴现日)再加3天。因为异地票据需要办理时间。同样如果到期日是法定的节假日,汇票到期当天也是无法承兑的,这个时候银行会根据需要再顺延调整贴现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