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申报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不收取费用,可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消防窗口办理,需要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要求内容填写齐全,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印章;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包括与消防验收有关的竣工图纸,钢结构防火涂料、自动消防炮系统等验收测试记录,隐蔽工程记录);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见证检验报告;
(5)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办理建筑物室内二次装修的消防审批程序(一)凡需办理建筑物室内二次装修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当地消防监督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室内装修防火审核呈批表》或《建筑防火设计报审批表》,由申报单位填写后,按下列管理辖范围送公安消防部门审批:
1.市属列管单位和高层楼宇内的报市公安消防局防火科审批;
2.区属消防中队管辖的报辖区公安消防中队审批:
3.宝安、龙岗两区的报宝安、龙岗公安消防大队审批;
(二)应提供如下标准图纸和资料:
1.楼层的总平面图;
2.装修部位的平面图;
3.天花平面图;
4.消防设施布置图(烟感系统、喷淋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等):
5.电源线路图;
6.装修内容的说明书,包括使用功能、装修材料的耐火等级:
7.申报公共娱乐场所(酒楼、桑拿、舞厅等)的室内装修应有政府有关部门批复文件:
8.改变建筑物原使用功能的,应持有国土规划部门的批复文件;
(三)由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对装修功能复杂的建筑进行现场勘察,7个工作日内审核、
审批完毕;
(四)申报单位和个人在规定的日期内到防火科内勤窗口领取批复文件:
(五)工程竣工后,申报单位和个人到防火科申请验收,领取《装修工程验收申请报表》:
(六)防火科接到验收申请报告后,五天内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对符合消防批文要求的,写出验收意见,对经验收达不到消防批复意见要求的,按消防批复意见的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消防报建需要哪些材料?
地方不同 需要的材料不同,, 你可以去服务大厅拿申报指南。
怎么消防报建办事程序?
根据新消防法:
第十条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检查。未经消防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次消防设计内容主要检查的是防火分区设置、消防设备安装以及内装修设计的审核。?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建筑构造防火防烟分区
3、疏散和消防电梯,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4、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5、火灾应急通道、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7、建筑内部装修,灭火器配置;
8、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的其他内容;
9、查验消防产品有效文件和供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