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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门中高级职称代评审,专业办理,值得信赖

    2024-11-01 02:01:01 51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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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级工程师评定原则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⑴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⑵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中级工程师 年限要求 ⒈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 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⒉ 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 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⒊ 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 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 级)。 ⒋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⒌ 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 级).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相应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且所学专业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可按湘人发〔2001〕55号文件规定,直接认定相应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广大参考人员和相关单位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市州建设和人事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实施,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试的性与严肃性。

    证书颁发 1、参考科目总分达到规定标准即为合格,合格者即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事厅发文确认。 2、省职改办负责安排各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打印工作,省职改办负责证书验印,各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和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证书的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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