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发泡倍数分为:低倍数、中倍数、高倍数。
(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指产生的灭火泡沫倍数低于 20 的系统。
(2)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指产生的灭火泡沫倍数在 20 ~ 200 的系统。
(3)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指产生的灭火泡沫倍数高于 200 的系统。
另一种为设有固定的泡沫消防泵站和相应的管道,灭火时,通过水带将移动的泡沫产生装置(如泡沫枪)与固定的管道相连,组成灭火系统。(由消防车及消防水带与固定的泡沫产生器相连接或由固定的泡沫站及消防水带、泡沫管枪或钩管等组成的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采用泡沫液作为灭火剂,在一定压力下通过专用泡沫喷雾喷头,将灭火剂喷射到被保护物上,使之迅速灭火的一种新型灭火装置。本装置同时吸收了水雾灭火和泡沫灭火的特点,技术先进、灭火效率高、安装维护简单,是一种高 效、安 全、经济、环保的灭火装置。装置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1)扑救一次火灾的泡沫混合液设计用量,应按罐内用量、该罐辅助泡沫枪用量、管道剩余量三者之和的储罐确定。
2)设置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储罐区,应配置用于扑救液体流散火灾的辅助泡沫枪,每支辅助泡沫枪的泡沫混合液流量不应小于240L/min。
3)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储罐区,宜沿防火堤外均匀布置连接泡沫枪的泡沫消火栓,且间距不应大于60m。
4)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混合液流量大于或等于100L/s时,系统的泵、比例混合装置及管道上的控制阀、干管控制阀宜具备远程控制功能。
5)储罐区的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应具备半固定式系统功能。
6)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在泡沫液泵或泡沫混合液泵启动后,将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输送到保护对象的时间不大于5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