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系统形式分类:
1)、全淹没系统:防护区封闭或由围挡,并在规定时间内达到一定泡沫淹没深度。
2)、局部应用系统:由固定泡沫产生器直接或通过导泡筒将泡沫喷放倒火灾部位。
3)、移动系统:车载式或便携式系统。
4)、泡沫-水喷淋系统:由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泡沫液与供水设施组成。
5)、泡沫喷雾系统:采用泡沫喷雾头,在发生火灾时按预定时间与供给强度喷洒泡沫。
按系统结构分类:
1)、固定式系统:由固定的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装置和管道组成的。
2)、半固定式系统:由固定的泡沫产生器和部分连接管道,泡沫消防车或机动泵,用水带连接组成的。
3)、移动式系统:由消防车、机动消防泵或有压水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枪、泡沫炮或移动式泡沫产生器,用水带连接组成的。
泡沫灭火系统采用泡沫液作为灭火剂,在一定压力下通过专用泡沫喷雾喷头,将灭火剂喷射到被保护物上,使之迅速灭火的一种新型灭火装置。本装置同时吸收了水雾灭火和泡沫灭火的特点,技术先进、灭火效率高、安装维护简单,是一种高 效、安 全、经济、环保的灭火装置。装置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1)扑救一次火灾的泡沫混合液设计用量,应按罐内用量、该罐辅助泡沫枪用量、管道剩余量三者之和的储罐确定。
2)设置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储罐区,应配置用于扑救液体流散火灾的辅助泡沫枪,每支辅助泡沫枪的泡沫混合液流量不应小于240L/min。
3)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储罐区,宜沿防火堤外均匀布置连接泡沫枪的泡沫消火栓,且间距不应大于60m。
4)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混合液流量大于或等于100L/s时,系统的泵、比例混合装置及管道上的控制阀、干管控制阀宜具备远程控制功能。
5)储罐区的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应具备半固定式系统功能。
6)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在泡沫液泵或泡沫混合液泵启动后,将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输送到保护对象的时间不大于5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