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防火门是指用木材或木材制品制作门框,门扇骨架,门扇面板,耐火极限达到《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门。防火门是建筑物防火分隔的设施之一,通常用在防火墙上、楼梯间出入口或管道井开口部位,对于减少火灾损失起着重要的作用。
门的制作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应净光或磨砂,并不得有刨痕、毛刺和锤印。
(2)框、扇的线型应符合设计要求,割角、拼缝应严实平整。
(3)小料和短料胶合门及胶合板或纤维板门扇不允许脱胶。胶合板不允许刨透表层单板和戗槎。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木质防火门在安装时,门框尺寸应小于洞口20mm,门框下脚埋入地面下20mm.门框应与墙体固定牢固,垂直通角。立樘,撑樘应严加注意平直同角,避免刨锯。门框两侧固定点不少于3个,间距不要大于800mm.
防火门一般设在以下部位。
(1)封闭疏散楼梯,通向走道;封闭电梯间,通向前室及前室通向走道的门。
(2)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的检查门。
(3)划分防火分区,控制分区建筑面积所设防火墙和防火隔墙上的门。当建筑物设置防火墙或防火门有困难时,要用防火卷帘门代替,同时须用水幕保护。
(4)规范(如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或设计特别要求防火、防烟的隔墙分户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