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6809—2008《防火窗》标准规定了防火窗产品的命名、分类与代号、规格与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适用于建筑中具有采光功能的钢质隔热防火窗、木质隔热防火窗和钢木复合隔热防火窗,其它防火窗也可参照执行。
新版标准还规定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应采用对人体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减少对人身健康的影响。这些规定,不仅使防火门的设置更加合理,而且降低了防火门的生产成本和原材料消耗。符合环保以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同时,新版标准还增加了钢木质隔热防火门和其他材质隔热防火门的内容和要求,为新材料、新技术应用和新型防火门的生产、检验提供了技术依据,拓展了防火门生产企业的发展空间。
由于增加了定门器和自动释放系统,有时还要与自动报警系统联动,采用常开防火门势必增加工程造价。现行防火规范没有对防火门采用何种启闭方式作强制规定,可由设计者综合考虑建筑的标准高低、使用场合的特点、建筑使用者的管理需要及经济因素选择确定
隔热情况
隔热防火门(A类) fully insulated doorsets
在规定时间内,能同时满足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的防火门。
部分隔热防火门(B类) partially insulated doorsets
在规定大于等于0.50 h内,满足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的防火门。
非隔热防火门(C类) no insulated doorsets
在规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防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