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设施维护与改造
(1)消防水箱的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水箱间主要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0m.。
(3)钢板水箱四周检查通道宽度应不小于0.7m。
(4)水箱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小于0.6m。
(5)水箱消防出水管应设单向阀,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
(6)消防水箱压力达不到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并能实现自控功能。
(7)水箱应有补水措施。
(8)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水箱时,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技术措施。
(9)水箱应按设计要求安装进、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
(10)溢流管、泄水管不得与生产或生活用水的排水系统直接相连。
(11)管道穿过钢板水箱处宜直接焊接,焊接处应做防锈处理;管道穿过混凝土水箱安装时,应安装防水性套管。
一些地方的维护保养标准,消防整改对消防水带也作出要求,如成都地区有以下规定:
a)室内消火栓箱内水带、水枪等配件应齐全。
b)消火栓栓口和水带接扣、水枪和水带接扣应相匹配。
c)水带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且应不大于25m。
d) 消防水带:将消防水带与水源接通,在正常使用压力下,存在漏水现象的,应进行修补或更换。
明确,消防水带存在漏水现象时应进行修补或更换,但也没有使用寿命或有效期的规定。
疏散设计的相关信息, 通过阅读建施图中的平面图即可全部获得,只需将此与相应的规范规定相对照即可;而高层建筑室外辅助防烟楼梯的倾斜角度、楼梯扶手的高度以及加压送风口和排烟口设置的位置和面积等则需要结合立面图或剖面图的阅读。 需要注意的是, 不同使用性质的公共民用建筑或同一民用建筑中不同用途的使用场所或房间, 对出口的数量和疏散宽度要求有着较大差异,必须认真对待,正确把握。
消防整改措施:
(1)对于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标志设置、配置不符合标准;应增设消防设施、器材;
(2)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必须停止生产、经营或改变使用性质,具有租住功能的自建房不得从事租住业务;
(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