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设施维护与改造
(1)消防水箱的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水箱间主要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0m.。
(3)钢板水箱四周检查通道宽度应不小于0.7m。
(4)水箱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小于0.6m。
(5)水箱消防出水管应设单向阀,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
(6)消防水箱压力达不到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并能实现自控功能。
(7)水箱应有补水措施。
(8)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水箱时,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技术措施。
(9)水箱应按设计要求安装进、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
(10)溢流管、泄水管不得与生产或生活用水的排水系统直接相连。
(11)管道穿过钢板水箱处宜直接焊接,焊接处应做防锈处理;管道穿过混凝土水箱安装时,应安装防水性套管。
一些地方的维护保养标准,消防整改对消防水带也作出要求,如成都地区有以下规定:
a)室内消火栓箱内水带、水枪等配件应齐全。
b)消火栓栓口和水带接扣、水枪和水带接扣应相匹配。
c)水带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且应不大于25m。
d) 消防水带:将消防水带与水源接通,在正常使用压力下,存在漏水现象的,应进行修补或更换。
明确,消防水带存在漏水现象时应进行修补或更换,但也没有使用寿命或有效期的规定。
喷淋系统的改造设计必须紧密结合现行一些规定,同时要结合装修设计方案,合理地进行系统管道及喷头的布置,喷淋系统设计及施工常出现的问题如下:
①未严格按照火灾危险等级选用喷淋系统保护等级,如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地下商业建筑依然采用中危险Ⅰ级进行设
②喷头间距超标,如中危险Ⅱ级喷淋系统3.8m×3.8m的房间仅布置1个喷头,导致喷头与端墙距离大于1.7m,或为施工方便原有喷头位置不做改动造成喷头与端墙距离过近,或新增设的喷头之间的间距小于1.8m,以上情况都将影响喷头保护半径及喷水效。
装修格局中采用不到顶的隔断时,未考虑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造成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违背规范GB50084第7.2.4条要求
为追求装饰美观性,喷头配合装修安装在吊顶造型内,造成喷头的保护半径、喷水效果受到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