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填写国际货物托运书,并提供与运输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2、托运人应对所填货物托运书中各项内容和所提供的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托运人所托运的货物必须符合有关始发、中转和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令和规定以及有关航空公司的一切运输规章。
4、托运人在托运货物前,必须自行办妥始发地海关、卫生检疫等各项手续。
5、托运人托运鲜活易腐物品、活体动物、贵重物品、危险物品、有时间限制要求及大批量货物时,应事先向货运部门订妥航班、日期、吨位,并按约定的时间在机场收运部门办理托运手续。
货物运至目的地后,由航空公司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收货人提货。收货人接到通知后应自行办妥海关手续,并在提货时当场查检货物有无损害,如有损害、短少,应即向承运人、海关或有关部门联系,并作出运输事故记录。
海空联运:机场位于海岸,设有机场码头,并开通海上航线,可直接组织海空联运,以集散航空运输的货物。作为现代物流的一个组成环节,以航空运输为、多式联运为补充的航空港物流园区一旦投入使用,便可融合仓储、运输的优势,不仅可以使用电子数据传送信息,提供预先报关服务,而且还可以及时准确地将货物运送目的地,从而实现货物运输的利润zui大化。
航空运单是一种运输合同,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一份重要的货物单据。它有别于海运提单,不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物权证明,因此,是不可预付的单据。其性质和作用主要有:承运合同;货物收据;运费单帐;报关单据;保险证书;承运人内部业务的依据等。在发货人或其代理和承运人或其代理履行签署手续并署名日期后,运单即开始生效。当货物送交给运单上所记载的收货人之后,运单效力即告中止,即承运人完成了全程运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