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消防改造工程应该根据项目的现场情况和结构特点,同时根据实践经验,设计出具有针对性和合理的施工技术方案。改造方案的设计依据主要有三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建筑面积少于100平方米的至少配备2具4公斤灭火器,超过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配2具4公斤灭火器,不足100平方米按100平方米计算;
场所内未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民航、铁路、汽车的候车室(客运站);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科技馆、档案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单位。
部分设计消防水箱采用消防管道或消防泵供水,经消防水箱后进入消防管网。这些做法降低了消防管网的压力,不能保证消防设备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应采用生活管道向消防水箱供水,并在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单向阀,防止消防水泵的供水进入消防水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