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系统设备有以下设计要求
1)消防设计根据建筑的用途及其重要性、火灾危险性、火灾特性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审查消防给水的设计。
2)消防水源的形式,消防总用水量的确定。建筑的消防用水总量应按室内、外消防用水之和计算确定。
3)利用天然水源的,应审查天然水源的水量、水质、数量、消防车取水高度、取水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由市政给水管网供水的,应审查市政给水管网供水管数量、供水管径及供水能力。
5)设置消防水池的,应审查消防水池的设置位置、有效容量、水位显示与报警、取水口、取水髙度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设置消防水箱的,应审查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有效容量,补水措施、水位显示与报警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预先评估:在建设工程的开发、设计阶段所进行的风险评估,用于指导建设工程的开发设计以期在建设工程的基础阶段限度地降低建设工程的火灾风险。
现状评估:在建筑工程竣工,即将投入使用前或已经投入使用运行时所处阶段的风险评估,用于了解建筑的现实风险,以期采取降低风险的措施。一般施用消防现状评估的场所为。
火灾报警控制器不断向探测器(探头)发出巡测信号,监视被控区域的烟雾浓度、温度等,探测器将代表烟雾浓度、温度等的电信号反馈给报警控制器,报警控制器将这些反馈回来的信号与其内存中存储的各区域正常整定值进行比较分析,判断是否有火灾发生。
建筑层数的计算:
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米的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2.2米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楼梯间等,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
住宅顶部为2层- -套的跃层,可按1层计,其他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