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少于100平方米的至少配备2具4公斤灭火器,超过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配2具4公斤灭火器,不足100平方米按100平方米计算;
场所内未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给水系统设备有以下设计要求
1)消防设计根据建筑的用途及其重要性、火灾危险性、火灾特性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审查消防给水的设计。
2)消防水源的形式,消防总用水量的确定。建筑的消防用水总量应按室内、外消防用水之和计算确定。
3)利用天然水源的,应审查天然水源的水量、水质、数量、消防车取水高度、取水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由市政给水管网供水的,应审查市政给水管网供水管数量、供水管径及供水能力。
5)设置消防水池的,应审查消防水池的设置位置、有效容量、水位显示与报警、取水口、取水髙度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设置消防水箱的,应审查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有效容量,补水措施、水位显示与报警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主营:消防设计、消防报建检测等工作,公司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服务方式,想群众所想,做群众所盼,解群众所忧,把为民服务贯穿验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始终,与社会各界通力合作、开拓创新、同求发展、共创未来。
在建筑物消防评估中采用通用的、可靠性高的分析模型,或按照国家标准对所采用的模型进行评价。消防评估所采用的资料、方法和数据应被消防行业专业团体广泛接受和使用。
建筑物消防评估包括:方案设计、技术评估和方案改进与完善(复评估)。
消防评估一经采用,当建筑物的用途、环境条件等发生改变或消防评估的初始条件不一致时,应对其结果重新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