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系统设备有以下设计要求
1)消防设计根据建筑的用途及其重要性、火灾危险性、火灾特性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审查消防给水的设计。
2)消防水源的形式,消防总用水量的确定。建筑的消防用水总量应按室内、外消防用水之和计算确定。
3)利用天然水源的,应审查天然水源的水量、水质、数量、消防车取水高度、取水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由市政给水管网供水的,应审查市政给水管网供水管数量、供水管径及供水能力。
5)设置消防水池的,应审查消防水池的设置位置、有效容量、水位显示与报警、取水口、取水髙度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设置消防水箱的,应审查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有效容量,补水措施、水位显示与报警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在建筑物消防评估中采用通用的、可靠性高的分析模型,或按照国家标准对所采用的模型进行评价。消防评估所采用的资料、方法和数据应被消防行业专业团体广泛接受和使用。
建筑物消防评估包括:方案设计、技术评估和方案改进与完善(复评估)。
消防评估一经采用,当建筑物的用途、环境条件等发生改变或消防评估的初始条件不一致时,应对其结果重新进行评估。
通过科学规范的方法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检测就可以有效地防止火灾探测器超期服役(国产探测器一般寿命为三万小时左右,即约三年半时间,国外某些品牌的火灾探测器寿命可达六万小时,即约七年时间,但现在有些建筑报警系统一用十几年不进行更换,系统基本瘫痪)、喷头被遮挡、管道被腐蚀渗漏、排烟风机和正压送风机不能正常运转、消火栓箱组件不全、疏散用防火门被堵塞等问题的出现,从而保证火灾时各个消防系统能够正常工作。
当确认出现火灾时,报警控制器首先发出声光报警,提示值守人员。在控制器中,还将显示探测出的烟雾浓度、温度等值及火灾区域或楼层房号的地址编码,并把这些值以及火灾发生的时间等记录下来,同时向火灾现场以及相邻楼层发出声光报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