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快递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快递、物流业务。国家与国家(或地区)传递信函、商业文件及物品的递送业务,即是通过国家之间的边境口岸和海关对快件进行检验放行的运送方式。国际快件到达目的国家之后,需要在目的国进行再次转运,才能将快件送达终目的地。
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正式实施,规定标准英文名为International Express Service。
国际快递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是,各国快递环境的差异,尤其是快递软环境的差异。不同国家的不同物流适用法律使国际快递的复杂性远高于一国的国内物流,甚至会阻断国际快递;不同国家不同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会造成国际快递处于不同科技条件的支撑下,甚至有些地区根本无法应用某些技术而迫使国际快递全系统水平的下降;不同国家不同标准,也造成国际间“接轨”的困难,因而使国际快递系统难以建立;不同国家的风俗人文也使国际快递受到很大局限。
注意事项
⒈国际快递包裹重量分实际重量和体积重量两种,快递公司将以两种重量中大的一项为计费依据;
⒉体积重计算
(1).四大国际快递DHL、UPS、TNT、FedEX包裹体积重量的计算方法:(长 x 宽 x 高)(cm)÷5000,注意长宽高单位是厘米;
(2).EMS邮政速递,对长、宽、高三边中任一单边达到60cm或以上的包裹进行计算体积重重量计算公式:体积重量(kg)=长*宽*高(cm)÷8000;
⒊国际快递包裹的货物不足 0.5公斤的,按0.5公斤计费;
⒋21Kg(46.3Ib)以下货物按照小货计费,按首重、续重计费,计费单位为0.5Kg(1.1Ib)、21Kg及21Kg以上货物按大货计费;
⒌国际快递包裹单件货物的规格必须保证:1长 + 2高 + 2宽 国际贸易的货物包括进口和出口的货物
但下列物品禁止快递:
⒈难以估算价值的有价证券及易丢失的贵重物品,如:提货单、核销单、护照、配额证、许可证、执照、私人证件、汇票、发票、本国或外国货币(现金)、金银饰物、人造首饰、手机。
⒉易燃易爆、腐蚀性、毒性、强酸碱性和放射性的各种危险品,如:火柴、雷管、火药、爆竹、汽油、柴油、煤油、酒精(液体和固体)、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及其它列入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中的化工产品。
⒊各类烈性毒药、麻醉和精神物品,如:砒霜、鸦片、吗啡、可卡因、海洛英、大麻等。
⒋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运的物品,如:文物、武器、弹药、仿真武器等。
⒌含有反动、淫秽或有伤风化内容的报刊书籍、图片、宣传品、音像制品,激光视盘(VCD、DVD、LD)、计算机磁盘及光盘等。
⒍妨碍公共卫生的,如尸骨(包括已焚的尸骨)、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⒎动物、植物以及它们的标本。
⒏难以辨认成分的白色粉末。
⒐私人信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