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经济一体化、经济贸易的持续增长、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民航经济与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等,为我国航空物流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而2011以来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不佳,使得需求疲软、货运供需失衡、货运价格水平持续低迷,严重影响了航空货运的盈利能力,未来货运总体疲软的态势可能还要持续一段时间。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国内航空物流企业必须寻求变革之法。
航空物流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航空货运企业,也不是一般人简单理解的传统航空货运服务的延伸,它是信息时代的新兴行业,其运营模式也不仅仅是简单的“飞机+卡车”,而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结合生产企业的供应链管理,配合生产厂商设计出以“一站式”“门到门”服务为特征的一体化物流解决方案,为客户企业提供原料和产品的供应、生产、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结合成有机整体的优质的个性化综合物流服务。
航空货运单的用途:
货运单是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所使用的重要的货运文件,其作用归纳为:1.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缔结运输契约的凭证;2.是承运人收运货物的证明文件;3.是运费结算凭证及运费收据;4.是承运人在货物运输组织的全过程中运输货物的依据;5.是国际进出口货物办理清关的证明文件;5.是保险证明。
包装与标志:
1、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散失、渗漏,不致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其它物品。
2、货物包装内不准夹带禁止运输或者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资料等。
3、精密、易碎、怕震、怕压、不可倒置的货物,必须有相应防止货物损坏的包装措施和指示标志。
4、托运人应当在每件货物外包装上标明出发站、到达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及详细地址。托运人使用旧包装时,必须除掉旧包装的残旧标志和标贴。
5、活动物、鲜活易腐物品、贵重物品等特种货物的包装应符合航空运输对各种货物的特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