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共有五个等级,办理时只能从五级或四级开始申请办理。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或五级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许可证申请表; (2)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 (3)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4)技术负责人、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及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文件; (6)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说明 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二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的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10万千瓦机组累计4台; (3)11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700公里; (4)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7座; (5)110千伏电缆工程累计200公里。
代表工程业绩 近5 年承担过下列5 项中的2 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500 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60 万千瓦机组,或2 台单机容量30 万千瓦机组,或4 台单机容量20 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 3、单机容量90 万千瓦以上核电站核岛或常规岛整体工程; 4、330 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 公里; 5、330 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 座。
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