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细则 取得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 注册资本、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3、技术负责人、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4、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4人以上 5、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特种电工3人以上 6、健全有效的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培训工作,管理人员1人以上 7、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4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8、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一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8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累计6台; (3)22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600公里; (4)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8座; (5)220千伏电缆工程累计100公里。
建市 [2015]154号文件取消了原标准“企业具有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和“企业近十年获得过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