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共有五个等级,办理时只能从五级或四级开始申请办理。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或五级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许可证申请表; (2)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 (3)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4)技术负责人、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及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文件; (6)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
资质信息卡 企业在办理资质之前,必须先获得资质信息卡,然后才能开始在网上进行资质申请。如果资质信息卡遗失,必须及时进行补办,否则会对后续的资质升级和资质延续造成很大影响。 资质办理人员 年龄限制:除特殊规定外,用于资格认定的施工人员,技术工人等不得超过60岁的年龄限制; 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指负责该技术的人员,曾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参与过电力项目。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一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8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累计6台; (3)22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600公里; (4)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8座; (5)220千伏电缆工程累计100公里。
代表工程业绩 近5 年承担过下列5 项中的2 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500 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60 万千瓦机组,或2 台单机容量30 万千瓦机组,或4 台单机容量20 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 3、单机容量90 万千瓦以上核电站核岛或常规岛整体工程; 4、330 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 公里; 5、330 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 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