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设置自然或者机械排烟,是根据建筑结构和产生的烟的质量来综合考虑的。当产生的烟气在中庭中可能出现“层化”现象时(即本标准第4.6.7条提出的烟层与周围空气温差小于15℃时),就应设机械排烟并合理设置排烟口;当烟气不会出现“层化”现象时,就可采用自然排烟。
违反一致性的主要情形:
1、设计阶段:图纸未采用成套检测或认证的产品,比如预作用系统中,预作用装置本来是配套空气压缩机的,但有些图纸却将空气压缩机分开设计,不应许可等等。
2、采购阶段:个别项目将成套设备分解,在不同单位采购,比如上述示例预作用装置,单独采购空气压缩机和稳压装置;比如高压细水雾系统中,单独采购高压泵组、自制水箱等等。
3、生产阶段:厂家调整产品外形尺寸或型号,或因成本或供应链等原因更换主要配件及品牌等等。
自动灭火装置适用于什么样的场所?
适用于宾馆、饭店、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的厨房。符合以下标准:①地下建筑内的厨房;②超市或相邻厨房建筑面积≥500m2的厨房;③高层建筑内就餐面积≥100m2的厨房;④单层或多层建筑内就餐面积≥200m2的厨房。
厨房设备的自动灭火装置为什么要利用化学品和水的共同作用来灭火?什么是灭火机制?
由于厨房是人们食品加工的重要场所,为了不污染食品,避免对人体造成伤害,要求灭火剂应为、无污染、无腐蚀的专用灭火剂;灭火剂应先扑灭油底壳、烟罩或烟道的明火,再用细水雾吸收热能,防止再燃,达到快速灭火的目的。如果只用水就可以灭火,但灭火时间要长得多,燃烧范围也会扩大(燃烧的热油遇水会四处飞溅),还可能造成人身伤害。